《天津市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措施》政策解读
一、制定《措施》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?
答:优化营商环境,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,强调“营商环境只有更好,没有最好”。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了“完善产权保护、市场准入、公平竞争、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,优化营商环境”的明确要求。2023年6月2日,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强调“要把打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营商环境摆在重要位置,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,提振发展信心,激发市场活力,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”。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市委、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,市政务服务办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市场监管委成立工作专班,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,坚持问题导向,主动对标先进地区经验做法,起草了《天津市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措施》,着力打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,服务和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“十项行动”见行见效。
二、《措施》的重点任务包括什么?
答:《措施》主要围绕政务环境、市场环境、法治环境、人文环境4个维度,明确我市优化营商环境20项重点任务。一是积极营造规范便捷、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。包括深化市场准入准营集成服务、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质效、推进政务服务集约化建设、提升不动产登记智慧化水平4项重点任务;二是积极营造开放有序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。包括推动智慧税务迭代升级、提升供电服务水平、提高用水用气报装效率、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、强化融资信贷服务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6项重点任务;三是积极营造公开公正、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。包括提升商事纠纷审判执行效率、提高破产案件办理质量、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4项重点任务;四是积极营造创新务实、包容和谐的人文环境。包括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、扩大市场开放度、深化劳动就业服务、提升公共服务水平、完善交通运输服务、优化城市生态环境6项重点任务。同时,《措施》附件清单中细化了278条措施。
三、《措施》中推出了哪些重要举措?
答:一是在政务环境方面,推出实行“证照联办”一件事、市场主体住所(经营场所)标准化登记、推行“企业码”、工业项目“一地一码”、“分阶段”施工许可、政务服务事项京津冀+雄安“跨省通办”、个人存量房屋交易线上“带押过户”等74条措施。
二是在市场环境方面,推出探索“预填申报—风险体检—智能审核”的预缴申报管理模式、“一云多端+人工智能+全程互动+精准宣传+涉税辅导可视化”的征纳互动服务模式、升级“三零”服务举措、开展跨境电商海外仓快速退税试点业务、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等80条措施。
三是在法治环境方面,推出深化智慧法院建设、建立裁判文书生效信息即时推送机制、设置企业破产(清算)信息综合查询窗口、建立破产执行联动机制、精简专利权质押登记业务申请材料、严格执行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等57条措施。
四是在人文环境方面,推出高标准建设天开高教科创园、建立境外招商促进机制、加强“雏鹰—瞪羚—领军”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、推动实施“海河英才”卡制度、建设“津”牌养老智慧服务平台、开展绿电碳排放核减等67条措施。
四、如何保障《措施》落地实施?
答:一是加强组织推动。各区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责任担当,积极协调配合,形成整体合力,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好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。二是狠抓任务落实。组织各单位围绕相关改革举措,制定配套落实措施,建立工作台账,实行挂图作战,清单化管理,项目化推进,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细落实。三是做好宣传引导。通过天津政务网、天津日报、津云APP等进行宣传,积极运用“一图读懂”、动画视频和全市“营商环境大讲堂”开展宣讲解读,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。四是严格督促检查。定期组织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汇总,加大督促检查力度,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。对推动落实中出现推诿扯皮、敷衍塞责、行动迟缓的,严肃追究责任。